【资料图】
1、上诉,是指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,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、裁定或者评估决定,声明不服。
2、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再审。
3、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,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4、当事人不服地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定,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