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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公示行政处罚信息(福银罚决字〔2023〕22-25号)_全球最新

2023-06-01 18:40:48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网站

福州中支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(福银罚决字〔2023〕22-25号)

序号


【资料图】

当事人名称

(姓名)

行政处罚

决定书文号

违法行为类型

行政处罚

内容
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

作出行政处罚

决定日期

备注

1

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

福银罚决字〔2023〕23号

1.未按规定报送统计报表;

2.商户实名制落实不到位;

3.现金从业人员不具备判断和挑剔假币的专业能力;

4.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,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;

5.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;

6.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、调整和审核工作。

警告,没收违法所得12009.01元,并处罚款153.5万元

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

2023年5月4日

2

刘桂凤(时任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行长助理)

福银罚决字〔2023〕24号

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:

1.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,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。

2.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。

3.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和审核工作。

罚款2.8万元

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

2023年5月4日

3

洪菊艳(时任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营业部主任)

福银罚决字〔2023〕22号

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违法行为负有责任:

1.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办理一次性金融业务,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;

2.未按规定开展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。

罚款2万元

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

2023年5月4日

4

黄钊红(时任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零售作业中心经理)

福银罚决字〔2023〕25号

对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未按规定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、调整和审核工作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。

罚款2.8万元

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

2023年5月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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